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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標準統一工作,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共同組織起草了《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7日。
大氣污染是當前我國面臨的重要環境問題之一,目前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揚塵源仍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浙江、江蘇和上海均頒布了建筑施工揚塵監測與監管的相關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長三角區域建筑施工顆粒物的防治與管理、推薦建筑施工顆粒物
在線監測儀器的互認,加快在線監測儀器的安裝和執法應用,有必要制定長三角區域建筑施工顆粒物的控制標準,并將建筑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技術規范作為該標準的附錄,統一監測方法。
為控制長三角區域建筑施工顆粒物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施工顆粒物監控點濃度限值、達標判定依據,以及監測和監控要求,適用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及上海市轄區內(上海全域)建筑施工顆粒物的控制與管理,兩省一市其它區域執行本標準由各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本標準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提出制定,技術歸口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浙江省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本標準為長三角一體化環境保護標準,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及上海市轄區內適用,兩省一市其他區域范圍執行本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本標準引用的文件有GB/T 15432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JJG 846 計量檢定規程—光散射式數字粉塵測試儀;HJ 212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 633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 653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655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技術規范;HJ 655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手工監測方法(重量法)技術規范;HJ 664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試行);WS/T 206 公共場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測定方法光散射法;YD 5098 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
本標準為發布。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施工顆粒物監控點濃度限值、達標判定依據、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本標準適用于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與管理。市政工程、干散貨碼頭堆場等揚塵開放源可參照執行。(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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