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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改善環境質量,防治環境污染,推動紡織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紡織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現開始廣泛征集意見,意見反饋郵箱yanbiaoliu@dhu.edu.cn,截止時間2020年5月22日前。
紡織工業作為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同時也屬于高污染、高能耗和高排放行業。《“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要“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重點行業企業達標排放限期改造。建立分行業污染治理實用技術公開遴選與推廣應用機制,發布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技術。”其中明確提出,對于紡織工業要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及廢水綜合利用,強化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分質回用,完善中段水生化處理,增加強氧化、膜處理等深度處理工藝。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第三章第九款中明確提出:制定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紡織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
本標準為發布。本標準提出了紡織工業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起草單位:東華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國環清華環境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引用的文件有GB □□□□ 紡織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 50425 紡織工業企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 50477 紡織工業企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GBZ/T 212 紡織印染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指南、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
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579 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861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紡織印染工業、HJ 87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紡織印染工業、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 總則(試行)、HJ 2006 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07 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等。
本標準覆蓋了行業生產重點區域,同時兼顧不同規模的企業。涵蓋了應用于紡織印染企業的主要原輔材料、主要產品及生產工藝、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和企業環境管理措施等。
本標準可作為紡織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及紡織工業集聚區中污水處理設施的環境影響評 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
紡織服裝、服飾業參照本標準執行。(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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