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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以及國家數據局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各領域各行業可再生能源替代,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
《意見》明確提出了總體要求,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統籌謀劃、安全替代,供需統籌、有序替代,協同融合、多元替代,以及科技引領、創新替代的基本原則。目標是在“十四五”期間,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而在“十五五”期間,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有力支撐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
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方面,《意見》要求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加快大型基地建設和就近分布式開發利用,并推進構網型新能源、長時間尺度功率預測等新技術應用。同時,加強可再生能源和電力發展規劃的銜接,推動網源協調發展,優化電力調度控制,并加強熱力、燃氣管網及氫能供應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此外,還提出深入挖掘需求側資源調控潛力,強化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并多元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
在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方面,《意見》指出要協同推進工業用能綠色低碳轉型,加快交通運輸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動,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全面支持農業農村用能清潔化現代化,并統籌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具體舉措包括引導工業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推廣電鍋爐、電窯爐等技術,建設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推廣電動乘用車和綠色電動智能船舶等,以及把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規劃、建設、更新和改造工作等。
為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創新發展,《意見》還提出了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創新試點的任務。包括開展深遠海漂浮式海上風電、年產千萬立方米級生物
天然氣工程等試點應用,推動光熱與風電光伏深度聯合運行,并在工廠和園區開展綠色直供電試點等。同時,推動工業、交通、建筑、農業、林業等與可再生能源跨行業融合,形成深度融合、持續替代的創新替代發展局面。
為保障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順利實施,《意見》還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健全法律法規
標準、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落實科技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深化推進國際合作以及加強宣傳引導等。
此次《意見》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未來,隨著各項政策的深入實施和技術的不斷進步,我國將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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