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電熱
恒溫水浴鍋校準規范》廣西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發布實施。
電熱恒溫水浴鍋是供醫療衛生、醫學院校檢查化驗病理血清和工礦企業及科研單位作精密恒溫和輔助加熱之用,作為產品質量監督的重要實驗儀器之一,其廣泛應用于各大醫院、食品企業化驗室、建筑行業實驗室等。此前,該產品僅有各企業產品技術標準和相關國家推薦性標準,全國沒有統一的校準規范。因此,制定電熱恒溫水浴鍋校準規范,對其進行校準,保證量值準確統一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范為首次制定。本規范按照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為基礎性系列規范進行制定。
本規范主要參照GB/T 5170.1—201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第1部分:總則》、GB/T 5170.2《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 溫度試驗設備》和JJF 1101-2019 《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準規范》編制而成。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15~35)℃。2.相對濕度:≤85 %。3.其它條件:水浴鍋周圍應無強烈振動及腐蝕性氣體存在,應避免其他冷、熱源影響。實際工作中,環境條件還應滿足測量標準正常使用的其他條件。
測量標準:
溫度測量標準一般由溫度傳感器和溫度顯示/記錄儀構成。1.溫度傳感器。傳感器宜選用防水式四線制鉑電阻,準確度等級不低于A級。溫度傳感器的感溫部分應盡量小,在靜態水中的時間常數應小于15 s。
2.溫度顯示/記錄儀。溫度顯示/記錄儀應滿足以下要求:通道數:滿足實際布點要求;測量范圍:(0~100)℃;最大允許誤差:±0.05 ℃;分辨力:不低于0.01 ℃;穩定性:0.02 ℃/30 min;其他:一般應具有PC機通訊接口和軟件,導出測量數據。
溫度的校準:
校準通常在空載狀態下進行。校準前應確認水位正常,按7.3.2.1或7.3.2.2布放溫度傳感器,注意使傳感器有合適的浸沒深度,將水浴鍋的溫度控制器設定到所需校準的溫度,使水浴鍋的溫度顯示值穩定后開始讀數,每2 min至少記錄所有測試點的溫度值一次,在30 min內共記錄n次(至少15次)。亦可根據用戶校準需求確定時間間隔和記錄數據,并在原始記錄和校準證書中進行說明。
當溫度控制無法滿足穩定狀態,或是為了取得較好的校準結果,可以對溫度控制器進行相應的調整,包括設定值、傳感器修正值、控制參數或自整定等,調整應給予記錄并在校準證書中體現。
校準結果表達:
經校準的水浴鍋出具校準證書,校準證書至少應包括以下信息:a)標題,如“校準證書”;b)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c)實施實驗室活動的地點,包括客戶設施、實驗室固定設施以外的地點;d)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客戶的名稱和聯絡信息;f) 所用方法的識別;g) 被校對象的描述、明確的標識; h) 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i) 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j) 報告的發布日期;k) 結果僅與被校準對象有關的聲明;l)結果,適當時,帶有計量單位;m)校準證書批準人的簽名;n)未經校準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校準證書的聲明。校準記錄參考格式見附錄A,校準結果參考格式見附錄B。
復校時間間隔:
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取決于其使用情況,使用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的時間,建議復校時間間隔最長不超過1年。
本規范適用于溫度范圍(0~100)℃電熱恒溫水浴鍋和電熱恒溫水溫箱計量性能的校準,其他范圍的類似設備也可參照本規范。
本規范經發布實施后,將有效確定相應計量器具設備的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內相關計量器具特性評定和法制管理提供依據,有效促進相關計量器具產品質量提升,助力廣西經濟高質量發展。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