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文件】日前,環保部印發《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臭氧標準傳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及與其配套的四項作業指導書,推動完善我國臭氧監測質量控制體系。
臭氧污染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高溫、強光照天氣作用影響下產生的二次污染物,是我國日常空氣質量監測六類污染物的其中之一。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志全介紹,此次發布的實施方案將完善我國環境空氣臭氧監測質量控制體系,統一全國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和運維機構的臭氧傳遞標準和工作標準,使環境空氣臭氧標準傳遞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近年來,我國重點區域臭氧濃度呈現上升趨勢。尤其在夏秋季,臭氧已成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為此,我國正加大對臭氧污染的治理力度。根據環保部等部門日前印發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未來,我國將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的減排。
環保部宣教司巡視員劉友賓表示,這些工作將有利于未來解決臭氧污染問題,“我們將以加強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控制為重點,進一步研究臭氧形成機理,積極削減臭氧生成的前體物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加快重點行業的污染治理,加快制定農藥、涂料、醫藥、無組織逸散的排放標準。通過這些努力,有望在‘十三五’期間初步遏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和臭氧污染上升趨勢。”
(原文標題:《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臭氧標準傳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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