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百科知識】實驗室一般對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以保證其量值的溯源性,并加以必要的維護和保養,以保證設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因此,大多數實驗室認為,只要對儀器進行了定期檢定或校準,儀器就是可靠的,出具的數據就是有效的,使得儀器的期間核查成為實驗室易忽視也不重視的環節。
期間核查如何定義?
期間核查(intermediatechecks)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包括設備的期間核查和參考標準器的期間核查,二者合起來本質上相當于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為什么要進行期間核查?
實際上,使用頻率高、易損壞、性能不穩定的儀器在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操作方法,環境條件(電磁干擾、輻射、灰邕、溫度、濕度、供電、聲級),以及移動、震動、樣品和試劑溶液污染等因素的影響,并不能保證檢定或校準狀態的持續可信度。因此,實驗室應對這些儀器進行期間核查。
通常在什么情況下進行期間核查?
(1)按照年核查次數進行;
(2)儀器設備導出數據異常;
(3)儀器設備故障維修或改裝后;
(4)常期脫離實驗室控制的儀器設備在恢復使用前(如外界);
(5)儀器設備經過運輸和搬遷;
(6)使用在中心控制范圍以外的儀器設備。
一般來說核查內容有哪些?
(1)儀器設備的基本漂移、本底水平、信噪比、零點穩定度檢測;
(2)光學儀器設備的波長重現性和靈敏度檢測;
(3)采用有證標準物質,對儀器設備進行準確度和精密度的檢測;也可將以前做過的工作再做一次(留樣再測)、使用標準樣再測(作質控圖)。
(4)制作測量工作校準曲線,根據線性回歸方程,獲得修正因子,確認儀器設備的檢測范圍和檢出限量。
是不是全部儀器都要做?
不是所有的設備都需要進行期問核查。通常來講,期間核查的對象主要是新購設備,使用頻次高的和使用環境惡劣的檢測設備;主要或重要檢測設備;不夠穩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頻繁的檢測設備;經常攜帶到現場檢驗、校驗的設備;運行過程中有可疑現象發生的檢驗、校驗設備;選擇對關鍵參量的檢測質量影響較大的檢測設備。
期間核查主要是核查測量儀器、測量標準或標準物質的系統漂移,即其長期穩定性。必須具備相應的核查標準和實施條件的,對無法尋找核查標準(物質)的不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查可以提高監測質量的可靠性,降低出錯的風險,但不能完全排除風險。期間核查的實施以及實施頻次應結合監測機構自身的特點尋求成本和風險的平衡點。
對于采用相對測量方法的儀器,一般不必進行期間核查。包括:可見分光光度計、紅外分光光度計、紫外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色譜類儀器等。
應針對具體的設備或計量標準的各自特點,從經濟性、實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綜合考慮相應的期間方法。使用技術手段進行期間核查的方法。
期間核查重點關注的10類儀器設備是哪些?
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并不是每一個都要做,有些儀器并不需要做期間核查,下面這十類設備需要在做期間核查的時候重點關注:
1.對測量結果有重要影響的(比如在用液相色譜測醛類物質含量,液相色譜需要期間核查);
2.檢定或校準周期較長(比如校準和檢定周期超過兩年的設備);
3.頻繁使用的(比如一把卡尺每天使用的次數非常多);
4.容易損壞的儀器設備;
5.性能不穩定的儀器設備;
6.檢測數據有爭議、易漂移的儀器設備;
7.易老化的儀器設備;
8.經常帶到現場使用的儀器設備;
9.貴重的儀器設備(比如ICP-MS);
10.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較為惡劣,導致了儀器設備的性能可能發生改變的。
實驗室應針對具體的儀器進行分析研究,掌握儀器分析原理和性能特性以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準確性和穩定性的因素,確定需要進行期間核查的儀器名稱,編制相應的期間核查方法。儀器的期間核查并不等于檢定周期內的再次檢定,而是核查儀器的穩定性、分辨率、靈敏度等指標是否持續符合儀器本身的檢測/校準工作的技術要求。針對不同儀器的特性,可使用不同的核查方法,如儀器間比對、方法間比對、標準物質驗證、添加回收標準物質等。條件允許時,也可以按檢定規程進行自校。期間核查的時間間隔一般以在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內進行一二次為宜。對于使用頻率比較高的儀器,應增加核查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