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行業聚焦點】近日,山東墾利消防大隊的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的賓館、酒店、易燃易爆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時,每名消防監督員胸前都會配戴著一臺高科技產品——現場執法記錄儀,從發現違法行為,到對責任人現場做筆錄進行處罰的過程,都進行了完整的記錄。
該執法記錄儀集攝像、錄像、錄音、移動偵測四大功能于一身,能連續拍攝8個小時,其小巧靈活,消防檢查人員佩戴攝錄時可根據攝錄對象位置進行調節。執法中可進行同步錄音和錄像,完整記錄下火災調查的全過程,當執法的準確性和公正性受到置疑時,起到有效固定證據的作用;且對在執法過程中那些妨礙執法、暴力抗法等情況能進行現場取證。
據了解,這是一款集攝錄、拍照、錄音為一體的高科技現場執法影音記錄裝備,被廣泛應用于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執法工作中。這款執法記錄儀長10厘米、寬6厘米、厚度約為3.5厘米,重量160克,參數與超薄觸屏手機相似。與專業視頻設備不同,用記錄儀拍攝無需調試光線、白平衡等參數,打開錄像開關即可拍攝大于120度的水平視角內容。同時,記錄儀還具備照明和紅外線夜視拍攝功能,拍攝時可以持在手中、別在肩章上,也可以通過外接攝像頭隱藏在衣服紐扣孔中,在暗訪中使用。
據介紹,由于少數市民維護城市形象的意識較弱,城市管理執法過程中,不時有商家與城管工作人員產生口角,偶爾還會發生沖突。為此,縣住建局特意從濟南一家專業網絡科技公司購置了22部執法記錄儀,旨在應用高科技產品功能主次分明、取證有力、數據安全等優點,增強執法工作的透明度,以公開促公平,強化和完善執法過程監督,實現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執法記錄儀的個頭不大,黑色,內部設有攝像頭,像是個小盒子。據區城管局的相關規定,城管隊員在執勤時,須將記錄儀別在肩膀上并開啟。記錄儀內的攝像頭將城管隊員的執法過程全程拍下來。定期,或是案件審查需要時,各城管中隊的相關人員,將把記錄儀攝制下來的畫面導出,作為存檔或證據。
“主要是為了提高辦案效率。”區城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購入這批裝備,他們有兩方面的考慮:“執法記錄儀能把過程拍下來,也儲存下來,能使取證過程及時、有效。一方面,這對城管隊員是一種約束,保護被執法對象;另一方面,用記錄下現場狀況,及時發現‘碰瓷’現象,也是對城管隊員依法執法的一種保護。”
據了解,目前,50臺執法記錄儀全部“上崗”了,今后,區城管局將再購入一批執法記錄儀,提高城管執法的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