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行業聚焦點】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發布《關于加強公園內群眾文化娛樂活動管理的通知》,對于廣場舞等使用音響器材作伴奏的活動則嚴格明確時間。環保部門會在公園內易于產生噪音的區域周邊配備噪音污染監測儀器,超過60分貝就界定為擾民。
前不久,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公園內群眾文化娛樂活動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7月1日起,對石家莊市內公園、廣場甩鞭子、抽陀螺等既產生噪音又威脅游客人身安全的活動嚴令禁止,對于廣場舞等使用音響器材作伴奏的活動則嚴格明確時間。
就此項新規,石家莊市園林局公園處副處長陳素花、石家莊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副支隊長李紹輝、河北環保聯合會環境權益保護中心主任馬倍戰做客河北新聞網直播間,就如何妥善解決“健身”與“不擾民”之間的矛盾與網友在線交流。
規定解讀
“嚴格要求”與“柔性執法”相結合
就《通知》內容,陳素花從三個方面為網友進行了細致解釋。一是執行范圍,包括石家莊市園林局直屬的29個公園、3個廣場,市內五區園林局、高新區園林綠化管理處管理的27個公園廣場,共涉及59個公園廣場。二是禁止時間,任何時間都禁止甩鞭子、打陀螺。三是噪音標準,環保部門會在公園內易于產生噪音的區域周邊配備噪音污染監測儀器,超過60分貝就界定為擾民。
根據我國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交通噪音、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管由公安部門具體負責。李紹輝介紹說:“6月1日到8月13日,全市公安部門共接到公園廣場甩鞭子的噪音擾民有效報警67起,打陀螺的噪音擾民有效報警35起,廣場舞擾民有效報警41起,唱歌擾民有效報警266起,這些報警一般都以現場制止、勸離、調解等方式處理。”他進一步解釋說:“公安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采用‘柔性執法’,注重對擾民者的正面引導,是希望他們摒棄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養成在秩序和規則下享受自由的習慣。”
專家觀點
“防止擾民”與“群眾健身”要兼顧
在與網友討論如何看待廣場舞擾民問題時,馬倍戰建議:“可以嘗試讓舞民中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擔任廣場舞的組織者,因他們本身就居住在可能受噪音影響的范圍內,自然會維護好、管理好跳舞的時間段。”
馬倍戰認為,政府這次“禁鞭限舞”,無疑是對公眾強烈訴求的回應。他分析說,廣場舞矛盾井噴,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化過程中居住密度不斷提高,缺乏合適的公共場地供市民跳舞。要化解廣場舞的矛盾,從根本上講,需要通過城市規劃合理設置公共用地,滿足市民休閑娛樂的需求。政府要做的,是將增加公共休閑用地這一民生工程落到實處。
李紹輝表示,解決廣場舞擾民糾紛,需要平衡好“群眾健身”與“免受干擾”這兩項權益,既要滿足群眾對健身休閑的合理需求,又要讓周邊群眾不受噪音的影響和困擾,只有在兼顧兩者利益的基礎上“禁鞭限舞”,才能終實現“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