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濕度標準箱(亦稱溫濕度檢定箱)的作用是產生恒定且均勻的溫濕度場,它是檢定校準機械式溫濕度計和傳感器內置式溫濕度儀器(包括墻掛式溫濕度傳感器、探頭內置式數字溫濕度計、溫度和溫濕度數據采集記錄儀、熱指數儀、通風干濕表等)的必備設備。
目前隨著國內對各類實驗室、倉庫、廠房等溫濕度環境條件要求的不斷提高,各類溫濕度計使用量越來越大,其中近50%為機械式溫濕度計。經統計目前國內該類儀器的年產銷量達100萬臺以上。因此全國范圍內開展機械式溫濕度計檢定和校準的機構越來越多,地市級機構(包括民營機構)開展該項目的也已經接近50%。作為機械式溫濕度計檢定裝置的主要配套設備,各類溫濕度檢定箱目前在國內的使用量已經達數百臺,生產廠家近10家,年銷售量近100臺。
作為標準裝置的主要配套設備,溫濕度標準箱由于沒有明確的計量校準規范,其顯著影響溫濕度計檢定校準結果的主要技術參數(如溫濕度波動度、溫濕度均勻度等)沒有明確的定義和評價方法,這樣一方面導致溫濕度箱的市場十分混亂,有的生產廠家無所適從,有的則乘機以次充好,號稱都能滿足JJG205-2005要求,實際性能卻相差甚遠。另一方面,造成該類設備的計量性能評價十分混亂,是標準考評員在考評時也沒有統一的依據,終造成濕度量值的混亂。
目前該設備的計量報告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參照“JJG205-2005機械式溫濕度計檢定規程中的附錄D溫濕度檢定箱的溫濕度均勻度和波動度測試方法”,該方法是根據溫濕度檢定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作為技術依據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它只是一個附錄,性不夠,依據該附錄只能出具測試報告。而作為主要配套設備,測試報告在計量標準考核和校準實驗室認可考核中時常會受阻,給這些計量機構造成不便。
另一種是參照“JJF1101-2003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準規范”。該規范是針對環境試驗設備的,溫濕度檢定箱在技術要求上遠高于溫濕度試驗箱,而且兩者對溫濕度均勻度和波動度的定義和相應的測量方法也不一樣,按JJF1101-2003的檢測結果無法應用于溫濕度檢定箱。
據于上述情況,全國溫度計量技術委員會于2013年下達了制定溫濕度標準箱校準規范的任務,希望通過制定此規范,起到規范溫濕度標準箱的生產和使用、方便計量校準機構開展溫濕度檢定校準工作、保證機溫濕度計檢定/校準結果的一致性、確保濕度量值的統一的作用。
附:溫濕度標準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