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工作相關情況。吳曉青表示,新標準僅僅與世界“低軌”相接,要正確實現與WHO提出的指導值接軌,我們國家還將有更長的路要走。
吳曉青解釋說,2月29日,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現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相比,新的標準強調以保護人體健康為首要目標,調整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方案,進一步擴大了人群保護范圍。標準體現了調整、增設、收嚴、更新8個字。調整了污染物項目及限值,增設了PM2.5平均濃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收緊了PM10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收嚴了監測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將有效數據要求由原來的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顆粒物等污染物項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動監測分析方法;明確了標準分期實施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不達標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應當依法制定并實施達標規劃。
吳曉青表示,總體上看,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實現了與接軌,但由于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技術發展水平決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僅能與發展中國空氣質量標準普遍采用的世衛組織階段目標值接軌。從這個意義上說,新標準僅僅與世界“低軌”相接,要正確實現與WHO提出的指導值接軌,我們國家還將有更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