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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深入推行清潔生產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銅冶煉、鉛冶煉行業清潔生產指標體系進行了修訂。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現將修訂后的《銅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鉛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印發,并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發布的《鉛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原環境保護部2009、2010年發布的《清潔生產標準 粗鉛冶煉業》(HJ 512-2009)、《清潔生產標準 鉛電解業》(HJ 513-2009)、《清潔生產標準 銅冶煉業》(HJ 558-2010)同時停止施行。
《銅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銅冶煉生產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特制定銅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I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先進(標桿)水平;Ⅱ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準入水平;IⅢI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一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評價指標體系將適時修訂。
本指標體系起草單位:湖南有色金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本指標體系規定了銅冶煉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指標體系將清潔生產評價指標分為九類,即生產工藝及裝備、能源消耗、水資源消耗、原/輔料消耗、資源綜合利用、污染物產生與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產品特征、清潔生產管理。
本指標體系適用于銅冶煉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保領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指標體系適用于以原生礦或銅精礦為主要原料的銅冶煉企業,包括粗銅冶煉、粗銅精煉、銅電解、濕法煉銅企業,不適用于銅礦采選企業和再生銅冶煉企業。
《鉛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鉛冶煉生產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特制定鉛冶煉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先進(標桿)水平;Ⅱ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準入水平;Ⅲ級清潔生產水平為清潔生產一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指標體系將適時修訂。
本指標體系起草單位: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西南丹南方金屬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軒昂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圣潔環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寧波太極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本指標體系規定了鉛冶煉生產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指標體系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八類,即生產工藝及裝備、能源消耗、水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污染物產生與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產品特征、清潔生產管理。
本指標體系適用于鉛冶煉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保領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指標體系不適用于再生鉛冶煉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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