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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標準制修訂計劃,由全國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的《液氫閥門 通用規范》國家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規定了液氫用低溫閥門的結構型式、技術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儲運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介質溫度不高于-196 ℃且不低于標準大氣壓下氫沸點溫度的液氫或冷氫氣,采用焊接或法蘭連接,公稱壓力不大于 PN160,壓力等級不大于 Class900 的
截止閥、止回閥、球閥、蝶閥、氣動控制閥和易熔切斷型緊急切斷閥。
通用要求:
1.閥門除應符合本文件的規定外,還應符合 GB/T 4213、GB/T 12235、GB/T 12236、GB/T 12237、GB/T 24918、GB/T 28776、JB/T 8527 等相關產品標準及訂貨合同的要求。
2.閥門的壓力—溫度額定值應符合 GB/T 12224 的規定;對于某些采用彈性密封結構或內部零件是經特殊處理的材料,其允許使用的壓力—溫度額定值低于閥體材料的壓力—溫度額定值的應取其較低值,并以此確定閥門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
3.閥門應能夠在 65 ℃到額定最低溫度和最大允許工作壓力范圍內正常操作和使用。
4.采用真空夾套結構的閥門,夾套的設計壓力應不小于管路系統真空夾套防爆裝置設定的排放壓力,設計外壓不小于0.1MPa。
5.閥門應設計防靜電結構,保證閥體、啟閉件和閥桿等各部件間具有導電性,且放電路徑最大電阻不超過4Ω。
6.有耐火要求的閥門應設計耐火結構,耐火性能應符合 JB/T 6899 的規定或按訂貨合同的要求。
7.氫用低溫閥門的結構型式不準許使用閘閥,緊急切斷閥的結構型式可使用截止閥或球閥。
8.安裝在罐車(槽車)等移動設備上的閥門和總重量不大于50Kg的氣動控制閥,應進行耐振動試驗和抗沖擊試驗。
9.裝配前,閥門所有零部件應進行脫脂、烘干處理,脫脂處理及檢驗應符合 HG 20202 的規定或訂貨合同要求。
試驗準備:
試驗前的準備工作應包括:
a)確認試驗設備在正常的使用狀態下;
b)配備試驗需要的試驗介質;
c)對被測閥門進行唯一性樣品標識;
d)配置試驗需要的專用工裝夾具。
標志檢驗:
目視檢查閥體、銘牌標志及介質流向標識,檢查內容如下:
a)閥體表面鑄造、鍛造或打印標志內容;
b)銘牌標志內容;
c)流向方向標識(有介質流向要求的閥門)。
型式試驗: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新產品的試制、定型、鑒定;
——正式生產時,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后應當周期性進行一次檢驗;
——正式生產后,如產品的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提出型式試驗要求時。
2.型式試驗的全部檢驗項目應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批量生產。
3.型式試驗的樣品抽樣可在生產線的終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也可在產品成品庫中隨機抽取,或從已供給用戶但未使用并保持出廠狀態的產品中隨機抽取 1 臺。對整個系列產品進行質量考核時,根據該系列范圍大小情況從中抽取2個或3個典型規格進行試驗。
4.型式試驗的全部試驗項目應符合表27~表32的規定。
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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