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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依據中關村空間信息產業技術聯盟2023年度第一批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計劃的安排,由航天宏圖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計量院等兩家單位牽頭起草的《基于云原生的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框架》《地面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通用技術要求》兩項團體標準已完成編制工作,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
《基于云原生的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框架》
近年來,隨著國家高分專項的實施和空間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國內外商業航天的高速發展,多源海量衛星遙感數據迅速涌現,衛星遙感大數據的標準化管理,自動化、智能化處理和快速共享發布服務以及服務群體的大眾化等需求迫切。
云原生技術由微服務架構、容器化、DevOps 和持續交付等組成,為基于云端的平臺系統建設帶來一種全新的構建方式和運行應用方式,其核心特質為模塊化、可觀察、可部署、可測試和可替換。基于云原生技術構建的遙感云計算平臺,結合云架構的應用設計,可以充分利用和發揮云平臺的彈性、分布式特點優勢,構建出容錯性好、易于管理的松耦合系統,同時依靠自動化技術及智能監控預警體系,開發人員能夠更快速、輕松地交付、迭代軟件系統,從而滿足衛星遙感大數據采存算管用全鏈路高效、自動化、智能化,快速滿足用戶多變需求。
本標準制定,可為基于云原生的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平臺開發提供基礎標準參考,助力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平臺普及開發和推廣應用,加速衛星遙感生態構建。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明確了基于云原生的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框架的組成、架構和業務邏輯關系,描述了衛星遙感大數據服務的對象、方式、運行環境以及內容和指標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基于云原生的衛星遙感大數據產品的開發和應用。
衛星遙感大數據處理服務:
1.服務內容
衛星遙感大數據處理服務內容要求如下:
a) 應能針對多星多載荷等衛星遙感大數據提供全自動、高精度的智能快速處理;
b) 應支持衛星影像數據標準產品的自動化、標準化處理,產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DOM、DEM、DSM以及融合影像、真彩色影像、自動勻色影像、自動拼接影像、標準分幅影像等;
c) 可支持用戶在線查詢處理進度;
d) 應能與衛星遙感大數據管理服務對接,實現對待處理的數據的快速處理。
2.服務要求
2.1 功能指標要求
功能指標要求如下:
a) 應支持多荷載影像的標準影像產品的處理;
b) 應支持原始衛星數據的柵格數據、矢量數據格式;
c) 應支持自動對原始影像進行從連接點生成、控制點生成、區域網平差、正射糾正、影像融合、真彩色輸出、勻色鑲嵌到標準分幅影像產品生成的全流程處理;
d) 能夠全自動化生成標準影像產品,包括但不限于DOM、DSM產品;
e) 應具有自動質檢能力,能生成質檢報告;
f) 應支持監控任務信息與日志信息,對任務進行管理。
2.2 性能指標要求
性能指標要求如下:
a) 標準影像產品精度應符合GB/T 15968—2008、GB/T 35642-2017、CH/T 1015.2—2007、CH/T 1015.3—2007等對應測繪生產標準要求;
b) 單景影像處理效率宜優于5分鐘/景;
c) 宜支持100景以上數據的并行處理。
《地面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通用技術要求》
本標準按照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參考GB 4824-2019《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YD/T 2407-2013 移動
智能終端安全能力技術要求;YD/T 2408-2013 移動智能終端安全能力測試方法;JJF 1406-2013 地面激光掃描儀校準規范等規程內容編制。
本文件規定了基于 SLAM(Simultaneous Localization and Mapping)算法應用于地面空間環境數據采集的地面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統,包括硬件和軟件。
本標準適用于基于 SLAM 原理非機動移動式(包括手持式、可穿戴式、推車式)采集和輸出三維激光點云數據的測量系統(以下簡稱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統),不適用機載、車載三維激光掃描測量系統。
功能要求:
1.激光束發射、回收功能
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統應具備激光束發射和回收功能,通過工作狀態顯示屏或 APP 端方式顯示設備工作狀態、數據采集時長、數據采集環境顯示狀態信息。
2.項目數據管理功能
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統應具備采集、存儲數據文件的管理功能,可簡便完成文件的刪除、復制和導出等基礎操作。
3.系統自檢功能
移動式三維激光掃描系統應具備在數據項目采集之前進行自身設備檢查校準,如發現設備出現故障即時通過顯示屏或者 APP 端顯示故障信息或代碼的功能。
通過在被測環境中合理的路徑規劃和移動掃描,系統應具備記錄被測物體表面一定密度的點的三維坐標、反射率和紋理等信息的并復建出被測目標的三維模型及線、面、體等各種圖件數據的能力。
4.全景圖像采集功能
系統宜具備激光掃描時360度全景同步攝影能力,且刻通過后處理將點云數據和全景攝影圖像數據進行融合建模的能力。
5.定位功能
系統掃描作業時,應具備基于激光雷達和 IMU 實現的實時建圖和定位的能力,宜具備包含GNSS、Wifi、藍牙、磁強計、等輔助定位傳感器。
6.數據采集及存儲功能
系統應具備實時將各傳感器采集的原始數據進行分類存儲的功能,系統存儲器容量和電池容量應支持戶外獨立工作1小時以上。
7.數據傳輸端口
根據用戶作業習慣及數據傳輸需要設置接口,應具備 WLAN、USB 及 SD 卡等數據傳輸(包括但不僅限于)方式。
8.熱插拔供電功能
系統應具備實時電池電量監視和低電量報警功能,宜具備備用供電回路自動切換功能,在主供電電池電量不足時,可實現不關機條件下完成電池熱插拔。
9.質量與穿戴方式
穿戴式產品系統總質量(包括備用電池)宜小于10kg,對于推車式設備系統總質量(包括備用電池)宜小于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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