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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酸值測定儀校準規范》地方計量技術規范作為京津冀共建計量技術規范,經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現予以公布。實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酸值測定儀的工作原理是采用萃取液萃取出油樣中酸性組分,用乙醇中氫氧化鉀標準溶液進行滴定,根據指示劑顏色的變化判斷終點,計算樣品中的酸值。儀器主要由萃取單元、滴定單元、光電檢測單元、信號處理單元和顯示單元等組成。
本規范依據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進行編制。本規范主要參考GB/T 264-1983《石油產品酸值測定法》、GB/T 28552-2012《變壓器油、汽輪機油酸值測定法(BTB法)》制定而成。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1.溫度:( 10~359℃;
2.相對濕度:不大于80 %;
3.供電電源:交流電壓(220±22) V,(50士0.5)HZ;
4.儀器周圍應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電磁場,無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蝕性氣體,儀器應置于平穩的工作臺上,且避免光線直射。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1.有證標準物質
根據被校準儀器的實際使用范圍,選擇適用的石油產品酸值標準物質,擴展不確定度應符合表2要求。
2.
電子天平:準確度Ⅰ級,分度值不大于0.1mg。
3.進樣器:5mL。
校準結果表達:
校準結果應在校準證書上反映。校準證書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標題:“校準證書”;
b)實驗室名稱和地址;
c)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
d)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
e)客戶名稱和地址;
f)被校儀器的制造單位、名稱、型號及編號;
g)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
h)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
i)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
j)校準環境的描述;
k)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
l)對校準規范的偏離的說明(如有);
m)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n)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
o)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的聲明。
復校時間間隔:
儀器復校時間間隔建議為1年。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當儀器更換了配件及修理后,或對儀器檢測數據有懷疑時,應及時校準。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顏色指示劑法測量石油產品中酸值的酸值測定儀的校準。其他原理的酸值測定儀可以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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