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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近日,《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技術規程》遼寧省地方標準草案已完成,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3年6月22日前,將意見反饋至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處,意見反饋郵箱lnzjbzhc@163.com。
為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方針政策,規范遼寧省公共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和運維管理,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提升建筑能效,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遼寧省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和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和運維管理。公共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工程建設除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和遼寧省現行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本規程共分9章,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監測信息分類與分項、系統設計、系統施工、系統調試與檢測、系統驗收、運行維護。
基本規定:
1.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應由能耗和環境數據采集系統、能耗和環境數據傳輸系統及建筑能耗和環境數據中心的軟硬件設備及系統組成。
2.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數據采集方式包括自動實時采集和人工采集。人工采集的數據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和其它不能通過自動實時方式采集的能耗數據。
3.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采集的數據應遠程傳輸給上一級能耗和環境數據中心,并提供給建筑所有權人、業主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
4.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應與配電等各類用能系統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并同步驗收。既有公共建筑的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應以各用能系統現狀、變配電相關技術資料和現場條件為基礎進行建設,并應充分利用建筑本身已有的監測系統或設備。
5.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的建立不應影響用能系統與設備的功能,不應降低用能系統與設備的技術指標。
6.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的能耗計量裝置和環境
測量儀表應為國家認可計量核定單位檢定合格的產品。
7.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系統應具有長期連續穩定運行的能力,系統數據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年。
8.建筑能耗和環境監測裝置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相關行業制定的有關安全的施工標準、規范、規程,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系統檢測:
能耗計量裝置、環境測量儀表的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能耗計量裝置、環境測量儀表的安裝與標識應與設計相符。
2.能耗計量裝置、環境測量儀表的接線應連接正確,RS-485 通信屏蔽線應接地,接線端子標識清楚。
3.需要接電的能耗計量裝置和環境測量儀表應上電。
4.應逐點核對能耗計量裝置和環境測量儀表的地址、傳輸協議,確認無誤。
5.應對計量裝置和環境測量儀表進行檢測:電能計量裝置按每棟建筑抽 20%,且數量不得少于 20 點,數量少于 20 點時應全部檢測,多參數電能表應全部檢測;熱(冷)表、水表等其他計量裝置和環境測量儀表應全部檢測,被檢參數合格率100%為檢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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