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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批準《手持式電容電感表校準規范》陜西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實施日期2023年8月10日。
手持式電容電感表在國防軍工、民用產品及科研生產一線廣泛使用、數量巨大,但目前國家及陜西省內尚無手持式電容電感表的統一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造成大量的電容電感表無合適的計量方法進行量值溯源及傳遞,造成計量數據不可靠。
同時,市面上大部分手持式數字
多用表也具有電容或電感測量功能,目前手持式數字多用表參照 JJF 1587-2016 《數字多用表校準規范》進行計量,而其只規定了交直流電壓、電流及電阻的校準,并不包含電容、電感功能的校準,造成大量手持式數字多用表中電容、電感測量功能未進行計量,存在電容電感測量數據失控的風險。
因此,需要對手持式電容電感表及具有相應功能的手持式數字多用表編制相關校準規范,對使用范圍極廣的手持式電容電感表和含有電容電感測量功能的手持式數字多用表的計量提供完善、有力的計量依據和保障。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等基礎性系列規范文件進行制定。本規范校準方法及計量特性等主要參考了 GB/T 32194-2015《手持數字多用表通用規范》、JJF(電子)0023-2018《手持式數字多用表校準規范》。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組織架構上包括: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20±5)℃;
2.相對濕度:不大于 80%;
3.供電電源:電壓 (220±22)V,頻率 (50±1)Hz;
4.周圍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電磁干擾和機械振動。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校準時所需的測量標準及配套設備如下:
(1) 標準電容器(箱)。測量范圍:10pF~10mF,準確度等級:0.1 級。
(2) 標準電感器(箱)。測量范圍:100μH~10H,準確度等級:0.5 級。
校準時測量標準、配套設備對應功能的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或擴展不確定度(k=2)應不大于被校表對應功能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 1/3。測量標準的測量范圍應能分別覆蓋被校表的測量范圍。
校準結果處理:
經校準的分析儀出具校準證書,校準證書應符合 JJF 1071—2010 中 5.12 的要求,并給出各校準項目名稱和測量結果以及擴展不確定度。校準原始記錄(推薦)格式見附錄 A,校準證書內容及內頁(參考)格式見附錄 B。
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
分析儀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按 JJF 1059.1-2012 的要求評定,校準結果不確定度評定示例見附錄 C。
復校時間間隔:
建議手持式電容電感表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電容測量范圍不大于10mF、電感測量范圍不大于10H的手持式電容電感表、手持式電容表和手持式電感表的校準,具有電容電感測量功能的手持式數字多用表電容電感部分的校準也可參照本規范執行。(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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