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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由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聯合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遵義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湖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修訂的《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校準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fanjie@nimtt.com。
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是指利用X射線與被檢對象的相互作用,測量X射線強度分布或能譜分布,生成被檢對象的X射線圖形或提供被檢對象材料信息,據此對被檢對象的安全性進行判識的系統,包括X射線輻射源、探測器、
控制系統、成像處理系統、輻射安全系統和其它輔助設備等。
本規范按照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編寫。參考JJF 1275-2011 X射線安全檢查儀校準規范;GB 15208.1-2018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GB 15208.2-2018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第2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檢查設備等文件內容編制。
與JJF 1275-2011 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本次修訂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根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進行了格式修改;
——增加了引言內容;
——擴大了被校準對象的范圍,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背散射物品安全檢查系統和便攜式透射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見1)
——根據被校對象的變化,對計量特性進行了增減和修改(見5)
——根據對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的增減或修改,對引用文件、名詞術語及測量標準和其他設備進行了增減和修改(見2、3和6.2)
——根據內容對附錄進行了增減和修改(見附錄A、B和C)
——修改了不確定度評定實例中的計算錯誤(見附錄D)
根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架構上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與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5~40)℃。2.相對濕度:(5~85) %。3.無明顯影響校準結果的振動、電磁干擾。
測量標準器及其他設備:
1.輻射防護用X輻射劑量當量(率)儀或劑量(率)儀經過X射線校準,重復性應能滿足JJG393-2018的要求。
2.其他設備。a) 標準模體A,見附錄C;b) 標準模體B,見附錄C;c) 標準模體C,見附錄C;d) 標準模體D,見附錄C;e) 標準模體E,見附錄C;f) 散射體,見附錄C。
校準結果表達:
按本規范進行校準,出具校準證書,校準證書應至少包括:a)標題:“校準證書”;b)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證書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客戶的名稱和地址;f)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進行校準的日期;h)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i)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j)校準環境的描述;k)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l)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m)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的聲明。
復校時間間隔:
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注: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多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適用于能量不大于500keV的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的校準,包括透射式行包安全檢查系統、背散射物品安全檢查系統和便攜式透射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
本規范不適用于計算機斷層成像(CT)安全檢查系統、電子加速器類安全檢查系統、便攜式背散射X射線安全檢查系統、人體安全檢查系統和透射式貨物(車輛)安全檢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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