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按照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項目工作安排,標準起草組已完成《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規范》團體標準(項目號:CESA-2021-4-009)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現按照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程序(試行)》的要求,公開征求意見。
本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給出了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流程,提出了企業數字化水平評估模型、評估方法。本文件適用于企業、政府或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企業數字化水平評估。
本標準旨在構建能夠全面衡量并真實反映一定時期內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的評價體系,給出數字化轉型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法。以標準宣貫、應用驗證、全面推廣的方式為中小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賦能,為企業自評總結、第三方診斷評估,政府數字化轉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提供參考,引導中小企業深化轉型理念、明確轉型路徑、提升轉型能力、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進程。
指標框架:
企業數字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包括數字化基礎、數字化經營、數字化管理、數字化成效4個一級指標,其中數字化基礎包括設備系統、業務系統、數據資源、網絡安全4個二級指標,數字化經營包括研發設計、生產管控、采購供應、倉儲物流、業務流程、運營管理、營銷管理、產品服務、業務協同、市場營銷、售后服務、11個二級指標,數字化管理包括經營戰略、管理機制、人才建設、資金投入4個二級指標,數字化成效包括產品質量、生產效率、價值效益、服務質量4個二級指標。
綜合評價應采用以下規則:
應根據企業實際業務情況,采用現場診斷的方式,對評測表中所有一級、二級、三級指標進行診斷評價。
確定評價指標后,應對該指標項下所有選項進行判定。
三級指標分為單選和多選兩種。針對單選三級指標中的選項,判定結論為滿足其中某一選項;針對多選三級指標中的選項,判定結論為滿足或不滿足。
評價采取百分制,總得分滿分為100分。各級指標均采用百分制,評價總分為各一級指標進行加權平均所得,各級指標得分為其下層指標進行加權平均所得。計算時各分值保留2位小數。
評價分級:
數字化轉型等級分為無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數字化轉型分級原則如下:綜合評價得分位于[0,20]區間定為無等級;綜合評價得分位于(20,40]區間定為一級;綜合評價得分位于(40,55]區間定為二級;綜合評價得分位于(55,75]區間定為三級;綜合評價得分位于(75,100]區間定為四級。
實施方式:
數字化轉型水平評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企業自評總結;第三方診斷評估;政府數字化轉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實施流程:
開展數字化轉型水平評估的流程如下:a) 開展準備工作,包括制定評估方案、組建評估團隊、部署評估工作、開展標準和業務培訓等;b) 依據標準內容開展現場評估,收集相關證據;c) 應根據標準內容綜合評價,確定評估結果;d) 應與評估活動涉及的相關方溝通反饋評估結果;e) 組織宜根據評估結果和不滿足項進行對標分析,針對性制定改進措施,提升數字化轉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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