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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10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按照《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和《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1〕213號)有關要求,工信部現組織開展2022年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試點工作。
工業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由于工業廢水中常含有多種有毒物質,污染環境對人類健康有很大危害,因此要開發綜合利用,化害為利,并根據廢水中污染物成分和濃度,采取相應的凈化措施進行處置后,才可排放。
水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入“深入打好”階段,水污染治理的靶向攻堅必須有工業廢水治理。本次試點工作主要圍繞五大方向,試點期限為1年。
(一)用水過程循環模式。采用冷卻水高效循環利用、生產過程分質用水梯級利用、高鹽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等技術裝備,降低生產過程水耗,提高水重復利用率。
(二)區域產城融合模式。探索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網,將處理達標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產過程,減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產城融合廢水高效循環利用新模式。
(三)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智慧
管理平臺,形成感知、監測、預警、應急等能力,提升廢水循環利用的數字化管理、網絡化協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四)廢水循環利用補短板模式。圍繞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全過程堵點、難點,加強協同攻關,創新低成本、高性能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裝備技術工藝,打造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技術、工程與服務等協同發力的示范樣板。
(五)其他經驗做法。推動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的其他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做法。
重點用水行業工業企業,以及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可以申報。鼓勵廢水循環利用技術、工藝和裝備供應商與應用企業聯合申報。各地方申報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申報園區數量不超過1個。
按照自愿原則,申報企業、園區按照規定格式分別填報材料(附件1、附件2),通過
“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平臺系統”分類上報。工信部要求試點企業、園區根據試點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工作內容等認真組織實施,明確任務分工,落實目標責任,確保試點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做好過程管理和階段總結工作。
并且,工信部將在試點結束后組織評估和驗收,及時總結成功經驗、有益做法和先進模式,積極在全行業宣傳推廣。
申報條件:
1.工業廢水循環利試點企業申報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經營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
標準;
(2)有取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
(3)近三年內未發生安全和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未使用或生產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用水設備或器具;
(5)水計量器具配備滿足《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24789)要求,并依法檢定或校準;
(6)2021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高于行業平均值;
2.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試點園區申報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
(2)有取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
(3)近三年未發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態破壞事件;
(4)園區企業不應使用國家列入淘汰目錄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不應生產國家列入淘汰目錄的產品;
(5)園區建立履行廢水循環利用工作職責的專門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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