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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9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財政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措施》),著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為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措施》提出:
實施企業研發分類獎補政策。依據企業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類給予補助。對列入省重點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省財政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12%給予補助;其他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8%給予補助。其中,經測算補助額不足20萬元的,省財政不予以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企業購置研發儀器設備予以補助。對科技型企業用非財政資金購置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生產性設備除外),省財政按上年度實際支出額扣除研發儀器設備當年計提折舊費用后部分的10%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
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按規定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中小微企業新購置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按規定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鼓勵企業承擔省級以上重大技術與關鍵產品攻關。支持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重大項目。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及績效,省財政按項目上年度實際到位經費的10%給予配套支持,單家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1%—3%可用于獎勵研發團隊。對國家明確要求地方配套實施的項目予以足額保障。
強化企業在省級重大技術攻關與關鍵產品攻關的主體作用,每年梳理制定湖南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清單,發布湖南省先進制造業產業基礎再造關鍵產品攻關目錄,“一清單一目錄”主要由企業、產業界出題,實行“揭榜掛帥”。省財政在企業先行投入基礎上,按不超過企業實際項目研發投入的10%予以補助,原則上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制造業關鍵產品攻關最高補助額不超過2000萬元),鼓勵市縣聯動支持。
引導企業創建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對企業牽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省財政按國家撥付平臺建設科研項目資金的10%給予配套支持,原則上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特別重大的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探索建立全國重點實驗室(重組入列)運行經費穩定支持機制。
對企業牽頭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省財政按照不超過企業實際到位平臺建設科研項目資金的10%給予補助,原則上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特別重大的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
鼓勵企業爭取國家科技進步獎勵。對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按照國家獎勵
標準,省財政按50%給予配套獎勵。
支持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研發。對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實施的技術研發項目,省財政按企業登記備案技術合同實際支付研發項目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標準不超過5%、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鼓勵企業與省自然科學基金建立聯合基金開展基礎研究,省財政按企業投入資金的10%予以配套支持。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用于資助基礎研究的捐贈支出,按規定享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
實施財政資金購置大型科學儀器向企業開放共享。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使用財政資金全額或主要出資購置單臺套價值50萬元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專用軟件和實驗裝置,納入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全部對社會開放共享。省財政按向企業用戶開放共享服務收入的10%,對科學儀器設備管理單位予以獎補,單家單位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為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轉化,《措施》提出:
實施“五首”產品獎勵與保費補助。每年發布《湖南省先進制造業首臺套技術設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首輪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礎
電子元器件產品方向指南》,對指南范圍內經評定達到國內先進或首創,且市場應用前景良好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輪次、首套件產品給予售后或研發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不超過100萬元,成套產品獎勵不超過500萬元。對相關產品投保綜合創新保險,按3%的投保費率上限,給予不超過保費50%的補助,單個產品補助不超過100萬元,成套產品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售后或研發獎勵與保費補助擇一支持,不重復享受。
加大創新產品(服務)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將創新產品(服務)按規定納入《湖南省首購產品(創新類)目錄》,對入選的創新產品(服務)給予政府采購首購訂購政策支持。降低供應商創新產品(服務)參與政府采購準入門檻,對符合條件的創新產品(服務)給予最高10%的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各級預算單位向同級財政部門填報采購創新產品(服務)預留份額表,同級財政匯總預算,其中創新產品(服務)總預留比例不低于10%,并將預留指標分解落實到相關預算單位。預算單位采購創新產品(服務)目錄中的產品且該產品使用不可替代專利、專有技術的,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的產品在創新產品(服務)目錄中有同類產品的,應優先采購。
加大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力度,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份額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10%—20%的價格扣除優惠(工程項目6%—10%)。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免收保證金,或以保函、電子增信替代保證金。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
實施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政采貸”,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憑政府采購中標通知書及政府采購合同,可直接向合作銀行申請貸款,單筆貸款原則上不低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70%。融資期限原則上與政府采購合同履約付款期限相匹配,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支持企業轉化高價值發明專利技術。支持企業通過購買、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實施高質量發明專利技術,對于屬非關聯交易并實現在湘轉化、產業化,應用該項專利技術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省財政按其上年度知識產權轉化合同實際成交額與企業經濟貢獻情況,給予轉化實施企業最高5%的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科技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對促成技術成果交易的科技中介機構,按照不超過實際技術交易額的0.5‰給予補助,單家機構每年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科技中介機構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經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中介機構,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科技企業孵化器根據實際孵化成果予以分檔補助。對經認定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按其上年度新增孵出或新引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給予分檔獎補,補助標準為:年營業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每增加一家獎補5萬元;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每增加一家獎補10萬元;年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每增加一家獎補2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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