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由全國電磁計量管理計量技術委員會負責立項的《鉗形相位伏安表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已完成,現開始征求意見。
鉗形相位伏安表是專為現場測量電壓、電流及相位的測量儀表。它的特點是可以在不斷開回路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電壓端子測量電壓,采用鉗形電流互感器轉換方式測量電流和相位。主要由鉗形電流互感器、電壓傳感器、信號調制器、A/D轉換、控制單元、通訊單元和顯示器組成。
隨著國家電力事業的發展和電力安全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購置了鉗形相位伏安表。然而目前,國內暫無鉗形相位伏安表的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無不同相之間電壓與電流,電壓與電壓、電流與電流相位角相關的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因此制定本校準規范,保證量值的準確統一以適應社會的計量需求,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范以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編制。參考JJF1075-2015鉗形電流表校準規范;JJF1491-2014 數字式交流電參數測量儀校準規范;JJF1587-2016數字多用表校準規范等技術規范中的部分內容。
根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編制要求,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環境溫度:(20±5)℃;環境濕度:≤75%RH; 無強電磁場干擾、無震動; 供電電源:電壓(220±22)V,頻率(50±0.5)Hz。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標準裝置的擴展不確定度應小于被校相位伏安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3,標準裝置的功能和范圍應覆蓋鉗形相位伏安表各功能的測量范圍。校準參數及測量標準裝置參見下表。
校準結果表達:
校準結果應在校準證書(報告)上反映,校準證書(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標題,如“校準證書”;b) 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 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 證書或報告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 客戶的名稱和地址;f) 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 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 對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 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 校準環境的描述;l) 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 對校準規范的偏離的說明;n) 校準證書和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o) 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p) 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或報告的聲明。
校準原始記錄格式見附錄A,校準證書(報告)內頁格式見附錄B, 不確定度評定示例見附錄B。
復校時間間隔:
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1年。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適用于工頻交流電壓(0.1~500)V,交流電流0.1mA~100A,相位(0~359.9)º鉗形相位伏安表計量性能的校準,其他相位伏安測量儀的校準可以參照本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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