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7月27日印發《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各項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水平,嚴厲打擊揚塵污染違法違規行為。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根據《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三大”標志性戰役和“六大”攻堅提升行動計劃》涉及建設工程領域的工作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實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推進實施大氣污染源頭治理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提升,到202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揚塵在線監測率達到100%,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膠粘劑,施工現場“防污、控污、減污、治污”水平顯著提升,堅決貫徹黨的二十大作出的“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重要戰略部署。
(一)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各項措施。強化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六化”措施,規范施工現場圍擋、道路硬化、沖洗設施、裸土覆蓋、渣土清運、土方開挖等施工管理。鼓勵施工單位在道路、圍墻等部位安裝噴淋或噴霧裝置。遇有4級以上風力或空氣質量重污染天氣時,不得開展易產生揚塵的拆除、土方開挖和回填等施工作業。
(二)加強施工現場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推廣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使用,涂料及膠粘劑進場時,施工單位應會同項目建設、監理單位進行驗收,查驗涂料和膠粘劑的出廠合格資料,無VOCs含量檢測證明、VOCs含量超過規范標準要求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推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準入管理,施工單位應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臺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檢查,發現未在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排放檢測注冊登記的應禁止入場,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車輛信息。
(三)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水平。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揚塵防治信息化水平。2023年底前,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接入智慧工地平臺,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豐富揚塵防治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工程項目應用“三棚一簾”、智能天幕系統等新型揚塵防治技術和設備,實施揚塵在線監測系統與噴淋、霧炮等降塵設施智能聯動,形成揚塵監測、管控和治理的一體化智能閉環體系。
(四)嚴厲打擊揚塵污染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采取責令整改、停工、罰款等方式,重點對以下行為實施查處:
1.未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的;
2.未按照規定在施工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
3.在城市建成區內的施工工地現場攪拌砂漿的;
4.施工現場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區等未采取硬化處理措施的;
5.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以及堆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未采取遮蓋、密閉或者其他抑塵措施的;
6.未按要求設置施工現場圍擋的;
7.未對易產生揚塵施工作業采取有效降塵措施的。
(一)強化組織安排。各地要細化任務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完成。要注重宣傳引導,強化示范引領,對房屋市政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現出的優秀做法予以表揚獎勵和推廣,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強化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不斷加大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大氣污染防治的管控力度。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地要層層壓實責任,將房屋市政工程大氣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細。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監督使用,監理單位對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施工單位進一步加大施工揚塵防治投入,提高揚塵在線監測、智能噴淋和視頻監控設備安裝覆蓋率,強化現場巡查整改。
(三)嚴格監督執法。各地要將揚塵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和運行情況納入日常文明施工巡查的范圍,加大對房屋市政工程揚塵防治工作的檢查力度,對于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因現場大氣污染防治不力被通報批評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項目,一律納入黑榜公示,取消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等評優評先申報資格。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市(州)要做好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通過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系統APP報送《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管控信息表》(附件),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當年工作總結。
附件信息請到《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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