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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發電機組基本標準功能:
Ⅰ.由于交流電頻率固定為50Hz,因此機組的轉速只能是3000r/min、1500r/min、1000r/min、750r/min、500 r/min、375 r/min和300 r/min,以1500 r/min居多。
Ⅱ.柴油發電機組的輸出電壓為400/230V(大型機組6.3kV),頻率為50Hz,功率因數COSΦ=0.8。
Ⅲ.功率變化范圍寬廣。發電用柴油機功率可以從0.5kW變化到數萬千瓦。通常,移動電站、備用電源、應急電源或農村常用電源的發電用柴油機功率在12~1500kW范圍內。固定或船用電站作為常用電源使用,其功率可達數萬千瓦。
Ⅳ.具有一定的功率儲備。發電用柴油機一般在溫度工況下運行,負荷率較高。應急和備用電源一般標定為12h功率,常用電源標定為持續功率。機組配套功率應扣除電動機的傳動損失和勵磁功率,并留有一定的功率儲備,所以機組的配套功率應將柴油機功率除以匹配比(見表1.4各類柴油發電機組的配套特點)。
Ⅴ.裝有調速裝置。為保證發動機輸出電壓頻率的穩定性,一般都裝有高性能的調速裝置。對于并聯運行和并入電網的機組則裝有轉速微調裝置。對發電用柴油機的調速要求見表1.4。
Ⅵ.具有較高的供電可靠性和自動化功能。功能較完備的應急電站具有自啟動、自動加載、故障自動警報和自動保護功能,發電機組可以全自動運行,不需要操作人員,能實現無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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