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的各州區都發布了大麻和相關制品的大允許重金屬含量。其中許多限度基于USP<232>/ICH Q3D 建議。根據給藥途徑,限度會有所不同,這與ICH Q3D 建議中的規定類似。目前,加拿大尚未制定有關大麻制品中金屬的法規,但以USP <232> 和<233> 作為參照指南。表1 中 列出了一些目前已知的重金屬限度。在本研究中采用了加利福尼亞州的“所有吸食性大麻制品”限度,因為其為嚴格,且適用于大麻花。 大麻中的元素分析面對的挑戰日益增多。主要的考慮是所需的樣品制備和消解。鑒于大麻樣品種類豐富多樣(花、濃縮物、可食物、提取物、酊劑、蠟和油等),必須采用有效的樣品制備方案。樣品制備通常先經過均勻分配,然后再微波消解,從而分解復雜基質并提取重金屬。因此,本研究開發并利用特定的樣品制備方案、微波消解條件和ICP-MS 分析方法,提供適用于所有大麻樣品種類的穩健方法。
提供商 |
珀金埃爾默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下載次數 |
26次 |
資料大小 |
1.4MB | 資料類型 |
PDF 文件 |
資料圖片 |
-- | 瀏覽次數 |
137次 |
立即詢價
您提交后,專屬客服將第一時間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