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對蓄電池進行定期容量測試時,可選擇以下幾種容量測試方法。
1、離線式測量法
a) 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系統靜置1小時,在環境溫度為25± 5℃的條件下采用外接
(智能)假負載的方式,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智能蓄電池放電儀。
b) 放電開始前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環境溫度、時間。
c)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放電電流、室內溫度,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
時,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定值的1%。
d)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在放電期末
要隨時測量,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
e)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按10小時率放電
時,如果溫度不是25℃時,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電時的環境溫度
K—溫度系數(10H率放電時K=0.006/℃;3H率放電時K=0.008/℃;
1H率放電時K=0.01/℃)
f)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智能蓄電池充電機,充入電量為放出
電量的1.1~1.3倍
2、在線式測量法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保護電壓(如46V),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
供電,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容量最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
b) 打開整流器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定1小時以上。
c) 對a)中放電時找出最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
該蓄電池的端電壓、溫度、放電時間和室溫。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放電快到終止
電壓時,應隨時測量記錄,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
d)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如果室溫不是25℃時,則應按照(A)
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
e) 放電試驗結束后,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智能蓄電池充電機,
恢復其容量。
f) 根據測量記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
3、核對性放電試驗法
為了能隨時掌握蓄電池組的大致容量,進行核對性放電試驗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某保護電壓(如46V),由蓄電池對實際通
信負荷供電。蓄電池組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每只電池的端電壓、溫度、室溫和放電時間。放
出額定容量的30-40%為止。
b)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進行充電智能蓄電池充電機,充入電量為放出電
量的1.1~1.3倍。
c) 根據測量記錄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留作以后再次測量時比較。
說明:
(1)對于UPS系統的蓄電池組,不建議采用離線式測量法進行容量測試。
(2)進行在線式測量法和核對行容量試驗時,對于本身具備蓄電池放電測試功能的UPS
設備,需要開啟蓄電池放電檢測功能對蓄電池進行放電試驗。對于沒有該功能的UPS,需要
關斷其交流輸入,進行放電試驗智能蓄電池放電儀。
注意事項:
1).上述蓄電池容量試驗方法,是日常維護工作中的常用方法,但無論哪種方法,在容
量測試期間保證系統運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做容量試驗時應提前了解市電有無計劃性停
電,備用發電機組應處于良好狀態。
2).在進行蓄電池容量放電試驗前,應用萬用表、內阻儀、電導儀對蓄電池的性能進行
一次預防性檢測。
3).為保證容量測試的準確性,應采用專業蓄電池容量在線測試儀器和假負載
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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