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五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jing資產15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5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3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8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4人以上,特種電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管理人員1人以上;
(七)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機具設備;
(八)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力承裝、承修資質四級資質辦理流程
1、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接受申請材料,受理申請;
2、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審查工作,審核后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3、準予許可,頒發準予許可通知書,不準予的,書面通知相關申請人。
資質簡介:
依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取得承裝類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業務。取得承修類承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業務。取得承試類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業務。第七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第九條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法人資格;(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規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本辦法附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標準》規定的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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