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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近日,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該《管理辦法》旨在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為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據悉,《管理辦法》是在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433號)進行修訂的基礎上形成的。自2013年《暫行辦法》出臺以來,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取得了顯著發展。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到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11%。然而,隨著行業的快速發展,接網消納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亟需調整管理思路,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又好又快發展。
《管理辦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即在用戶側開發、在配電網接入、原則上在配電網系統就近平衡調節的光伏發電設施。該辦法強調,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應充分尊重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所有人意愿,各地不得以特許權經營等方式影響營商環境,切實保護用戶特別是農戶的合法權益。
在備案管理方面,《管理辦法》實行“誰投資、誰備案”的原則,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并細化了備案信息、合并備案、備案變更、建檔立卡等要求。特別指出,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以防止企業與個人權責不對等,維護農戶利益不受侵害。
對于電網接入方面,《管理辦法》要求電網企業針對不同類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制定差異化接入電網工作制度,合理優化或簡化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同時,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按季度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光伏發電科學合理布局。此外,電網企業還應配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工作。
在運行管理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全生產、調度運行、模式創新、運維管理、信息管理、消納監測、改造升級等方面的要求。鼓勵項目通過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虛擬電廠聚合等形式參與調度,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還充分考慮了新老政策的銜接問題。對于在本辦法印發前已備案的項目,給予充足的銜接過渡期,仍按原有政策執行。這一舉措有助于確保政策的平穩過渡和行業的穩定發展。
國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對《管理辦法》的宣傳和培訓力度,推動各地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認真執行。同時,將繼續關注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的發展動態,及時完善相關政策和
標準規范,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此次《管理辦法》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市場的逐步成熟,分布式光伏發電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和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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