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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12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2023年第37號公告,《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印發,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引導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
本規范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成投產的,從事工程機械、機床工具、重型機械、石化通用機械、內燃機、電工電器、農業機械、機械基礎件、文化辦公設備等機電產品再制造的獨立法人企業,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本規范條件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和材料對舊件進行專業化修復或升級改造,使再制造產品性能和質量達到或超過原型新品的生產過程,再制造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節能、環保等強制性
標準要求。
文件從基本要求、再制造能力、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售后服務和職業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規定了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
再制造能力方面,規范條件要求,(一)企業應配備再制造相關的生產和檢驗檢測設備,具備拆解清洗、無損探傷、檢測評估、加工集成、性能檢驗檢測等能力。鼓勵應用智能化、數字化裝備,采用節能、環保、高效的工藝、技術、裝備和材料開展再制造。
(二)企業應制定規范、完整的質量檢驗標準,在舊件入廠、生產過程、產品出廠等各環節關鍵控制點開展質量檢測。
(三)企業應具有開展再制造工藝技術研究的團隊,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從事研究開發的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每年研發費用應不低于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3%。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獨立或聯合建設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創新中心等研發平臺。
(五)企業應具有與再制造相關的技術專利或取得技術專利授權,且三年內未出現過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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