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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推動廢銅鋁加工利用行業規范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編制了《廢銅鋁加工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3年6月22日前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zyzhly@miit.gov.cn)。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引導廢銅加工配送、廢鋁加工配送和再生銅直接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升精細化預處理及直接利用水平,制定該規范條件。
該規范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成投產的廢銅加工配送、廢鋁加工配送和再生銅直接利用的獨立法人企業,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廢銅和廢鋁,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含銅、鋁廢棄物。
再生銅、再生鋁,是指以廢銅、廢鋁為主要原料,經過加工配送及再生利用,生產的銅、鋁材料或產品。
加工配送是指經過拆解、破碎、分選、打包等工序,將廢銅、廢鋁處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業進行熔煉和深加工的原料。
再生銅直接利用是指將成分明確、雜質含量低的銅廢料,直接配置熔煉成某種牌號或與之相近的合金的過程。
該規范對企業的規模、裝備和工藝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
(一)廢銅加工配送企業年加工配送能力應在5萬噸及以上,廠區面積不小于2萬平方米;廢鋁加工配送企業年加工配送能力應當在10萬噸及以上,廠區面積不小于5萬平方米。
(二)企業土地使用手續合法(若土地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作業及倉儲應在廠房內進行,地面滿足硬化要求。
(三)廢銅鋁加工配送企業應配備破碎設備、分選設備、金屬液壓打包設備、輻射監測儀器、電子磅、成分檢測設備及夾雜物分類設備、配套裝卸設備和車輛等。企業配備的分選設備能夠實現不同種類金屬及不同系列合金的有效分離。鼓勵加工配送企業優先采用物理拆解方式,含熱解工藝的拆解企業應符合《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1091)中熱解相關技術要求,并配備相應的二嗯英防控設施。
(四)再生銅直接利用企業應采用
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燃料,根據原料狀況配套二嗯英排放控制設施或凈化設施,應使用預熱空氣或余熱鍋爐等節能設備。企業應采用“豎爐+精煉爐”、5噸以上工頻及中頻電爐、熔化率2噸/小時以上的大噸位電爐或其他先進的設備設施,應用先進的連鑄連軋或半連鑄設備及過程控制技術。
(五)企業應選用生產效率高、工藝先進、能耗低、環保達標、生產安全、資源利用效率高的生產系統。應當配套粉塵收集、污水處理和噪音控制等環境保護設施。加工工藝和設備應滿足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產生大氣污染物的生產工藝和裝置應設立氣體收集系統和集中凈化處理裝置。
(六)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工廠建設。鼓勵企業建立大數據平臺,廣泛應用自動化智能裝備,逐步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鼓勵廢銅鋁加工配送企業建設原料、資金、票據等數字化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智能倉儲、線上交易、高效配送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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