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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遼寧省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從2013年成立開始,一直致力于服務全省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在遼寧省科技廳和遼寧創新與研發中心的指導下,管理和維護全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網絡平臺,并對省內高校、院所和研發機構的儀器共享工作進行評價考核。
近期,遼寧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重要技術創新與研發基地建設工程中心聯合出臺《遼寧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納入開放共享的科研設施和儀器的范圍、基本原則、工作職責、科研設施和儀器集約化管理、信息報送、入網單位的相關義務。
本《辦法》所稱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主要包括政府預算資金投入建設和購置的,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各類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及單臺套原值在3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單臺套原值在30萬元以下的科學儀器設備,由管理單位自愿申報,擇優納入遼寧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
本《辦法》所稱開放共享,是指管理單位將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由其他單位、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行為。免稅進口儀器設備納入共享平臺對外開放,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管理單位應當自科研設施與儀器完成安裝使用驗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符合開放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的有關信息按照統一
標準及要求報送至共享平臺。
管理單位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收取費用,開放服務收費標準應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行政事業單位相關收入按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有關規定執行。
省技術創新研發工程中心每年度組織專家采取單位申報、現場核查等方式對管理單位進行評價考核,主要從儀器共享水平、服務管理水平、服務能力、共享服務業績等方面評價管理單位共享服務情況。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評價考核時間范圍為上年度7月1日到本年度6月30日。評價結果經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省財政廳安排后補助資金,對開放服務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給予支持,調動管理單位開放共享的積極性。省科技廳、省技術創新研發工程中心每年根據評價考核結果制定后補助資金建議方案,并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審核后,確定補助資金規模,并納入省技術創新研發工程中心部門預算。后補助資金用于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維護、升級、改造、日常管理、培訓,以及遼寧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建設運維等支出。
利用政府預算資金購置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后,不履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等科學技術資源共享使用義務的,由省科技廳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對于使用效率低、開放效果差、考核結果較差的管理單位,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將給予警告、公開通報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視情節采取在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措施予以約束。
對于通用性強但使用率比較低、開放共享差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可以按規定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管理單位也可以在單位內部調配。
本《辦法》的出臺,為儀器開放共享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標志著遼寧儀器開放共享工作進入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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