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由全國電磁計量管理計量技術委員會負責立項的《高絕緣電阻測量儀(高阻計)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已完成,現開始征求意見。
高阻計是用于直接測量絕緣材料、通用電工產品和電子器件的絕緣電阻值以及高值電阻器電阻值的電子測量儀器,一般由高壓發生器、電流測量、指示儀表等部分組成。高壓發生器直接生成或通過分壓器得到不同檔位的電壓,電流測量包括靜電計式(反饋式) 和電阻分壓式。
本規范依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 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編制。本規范是以JJG 690-2003《 高絕緣電阻測量儀(高阻計)》檢定規程為基礎進行修訂。與JJG 690-2003版本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有關技術部分的變化主要如下:刪除準確度等級的相關項目;刪除分辨力項目;刪除電阻測量基本誤差中電阻倍率基本誤差和電壓倍率基本誤差的相關項目;刪除端鈕電壓紋波含量項目。
依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編制要求,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引言;范圍;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高阻計的校準環境應滿足以下要求:環境溫度(23±5)℃;相對濕度40%~60%;供電電源:電壓(220±11)V,頻率(50±1)Hz;周圍無影響測量不確定度的電磁場。
高阻計和附件應在實驗室放置24小時以上方能進行校準,必要時應進行整機干燥。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1.標準電阻器。一般采用可變標準電阻器(標準量具)法進行示值誤差的校準。使用的標準電阻器應在高阻計額定電壓下測量,并給出使用范圍的電壓變差。電阻器測試電壓從標稱工作電壓上限到其1/5電壓值間的任何值引起的電壓變差,應不超過相應最大允許誤差。標準電阻器最末盤的電阻步進值應小于被校高阻計最大允許誤差的1/20。
2.電壓表。用輸入阻抗大于被校高阻計電源內阻1000倍、最大允許誤差小于被校高阻計最大允許誤差的1/5的電壓表測量端鈕電壓。
3.絕緣電阻測量儀。用于絕緣電阻測量,要求準確度等級不低于10級。
4.耐電壓測試儀。用于介電強度測量,要求準確度等級不低于5級。
校準結果表達:
校準后,出具校準證書。校準證書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標題,如“校準證書”;b) 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 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 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 客戶的名稱和地址;f) 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 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 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 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 校準環境的描述;l) 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 對校準規范的偏離的說明;n) 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o) 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p) 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的聲明。
校準原始記錄格式見附錄B,校準證書內頁格式見附錄C。
復校時間間隔:
建議復校時間間隔為1年。送校單位也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適用于直流額定工作電壓不大于1000V,能直接測量1000MΩ以上電阻的數字式和模擬式高絕緣電阻測量儀的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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